关于开展第二批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
厦湖委组〔2010〕7号
关于开展第二批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
各党委(党工委),区直各部、委、办、局,各人民团体:
为贯彻落实全国和省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,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,牢固树立人才优先发展、人才以用为本、实践造就人才的理念,更好地发现人才、用好人才,激励各类人才推动我区产业优化升级,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,按照《湖里区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实施办法(暂行)》(厦湖委〔2007〕30号),决定开展湖里区第二批拔尖人才选拔工作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请根据厦湖委〔2007〕30号文件规定,按照选拔范围、对象、条件和程序,认真做好湖里区第二批拔尖人才推荐申报工作。
二、推荐区级第二批拔尖人才,要以对湖里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为主要依据,注重向我区主导产业、新兴行业和科研教学、生产建设一线倾斜。
三、各党(工)委、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,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,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严格把好资格关、程序关,真正把那些符合条件、有真才实学的人才推荐出来。如发现弄虚作假者,要严肃处理,并取消其申报资格。
四、请于2010年8月10日前完成第二批拔尖人才推荐申报工作,并将以下材料报区委组织部综合科:
1.《湖里区拔尖人才人选呈报表》(空表可从湖里区网站http://zzb.huli.gov.cn/下载)一式三份,以16K纸双面打印,并附电子版。
2.有关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;
3.主要著作、论文原件和复印件;
4.所经营管理的企业近年来取得效益、利税缴交证明材料;
5.其他能证明本人业绩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。
联系人:陈明忠
联系电话:5722206
电子邮件:hlzz@huli.gov.cn
附件:1.湖里区拔尖人才人选呈报表
2.湖里区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实施办法(暂行)
中共厦门市湖里区委组织部
2010年7月14日
主题词:人才工作 拔尖人才选拔 通知
中共厦门市湖里区委组织部 2010年7月14日印发
(共印70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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